安大略省遺產的徵稅和饋贈至非加拿大居民 (Taxation and Gifting of Ontario Estate to Non-Residents of 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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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innie Luk
翻譯:鍾嘉希

現在不少家庭成員為了學業、事業、家庭或追求其他個人利益而移居國外。這些僑民通常會切斷與加拿大的特定聯繫,以保持非加拿大居民身份,從而避開納稅。

當安大略省遺產贈予受益人時,遺產必須先支付遺產管理稅、死者的入息税和所有其他在獲得遺囑認證時要求的稅項(需要時遺囑會在法庭上證明和確認)。受益人在收到遺產資產時無需繳稅。

但是,如果遺產資產產生持續收入,例如租金或業務收入,受益人需要將該收入視為入息税去繳稅。對於贈與的現金,銀行賬戶中的存款利息將不會被徵稅。

非加拿大居民的受益人需要為在加拿大的資產所產生的收入繳交加拿大稅,例如在安大略省的資產所產生的租金或業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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